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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看清五种软件许可协议的限制_闭源软件 禁售

闭源软件 禁售

为了更好理解这几种协议,应用了以下几篇博客,出处在下面: 

关于Qt的三种协议以及是否收费,有以下引文:

引文一:

    最近一直在学习 Qt。Qt 有两个许可证:LGPL 和商业协议。这两个协议在现在的 Qt 版本中的代码是完全一致的(潜在含义是,Qt 的早期版本,商业版的 Qt 通常包含有一些开源版本所没有的库,比如 QtSingleApplication 这个库)。所以现在对于普通开发人员和部分商业公司来说,使用 LGPL 版本的 Qt 可以节省很大的开销。这两个版本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免费的,后者是收费的。既然代码都是一致的,所以费用就要是用来购买 Qt 的售后服务和培训等等相关服务。

    现在我们是来说一下版权的问题。LGPL 是一个开源协议,因此,有人会担心 LGPL 能否用于开发闭源程序,能够拿来卖钱。尽管现在国内有些公司不是很重视这方面的问题,不过,如果你违反了协议,某一天被别人发来一纸律师函的时候,真的是欲哭无泪了哦。所以,我们还是先来研究一下这个协议,LGPL 究竟能不能用于开发闭源程序。

    以下内容是我查找了 N 多网站总结出来的,因为豆子不是律师,所以 LGPL 协议基本看不懂。究竟怎样去理解这个协议,还是希望能够有专业人士说出来。这里就算做是一种抛砖引玉吧!尽管没有十分的确定,但是这里所说的理解基本也是八九不离十的了。

    至于什么是 LGPL 协议,这里就不再多说了,我们关心的是,如果使用 LGPL 协议开发商业程序。请注意,这里所说的闭源程序,是指不以某种形式开放源代码,也就是说,用户(包括其他开发者)不能获取其源代码的程序。首先说明一点,LGPL协议是一个商业友好的协议。这里的含义是,你可以用 LGPL协议开发商业程序,当然也可以是非商业的闭源程序。但是,它是有一些限制的。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

    既然我们已经对其定性,那么我们直接进入主题:使用 LGPL 协议开发闭源程序,如果你使用动态链接的形式,那么,你可以以任何形式发布你的应用程序,商业的、非商业的、开源的、非开源的,随你。如果你因某种原因必须静态链接一个基于 LGPL 协议发布的库(一下我们简称为 LGPL 库),那么,你有义务进行下面的工作:

1.你必须在你的文档中说明,你的程序中使用了 LGPL 库,并且说明这个库是基于 LGPL 发布的;
2.你必须在你的应用程序发布中包含一份 LGPL协议,通常就是那个文本文件;
3.你必须开放使用了 LGPL 库代码的所有代码,例如某些封装器。但是,其他使用这些封装器的代码就不需要开放了;
4.你必须包含你的应用程序的余下部分的目标文件(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 .o 等等),或者是其他等价的文件。源代码并不是必须的。

    是不是很难理解呢?我们详细的说一下。

    第一条很容易理解;第二条也很容易理解,你可以在这里找到 LGPL 协议的内容,复制下来随你的程序一起发布就可以了。第三条就不那么好理解了。简单来说,LGPL协议要求,如果你的类使用了LGPL库的代码,那么必须把这个类开源。例如,如果你的程序 app.exe 每个源文件都使用了 LGPL 库的代码,那么你的所有源代码都要开源。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通常编写一个封装器,把 LGPL库的代码封装起来,这样就只需要开放这个封装器的代码,而其他使用了这个封装器的代码就不需要开放。第四条是对第三条的一种补充:那些使用了封装器的程序不需要开源,但是你必须把你编译的那些中间文件开放出来,Windows 下就是那些 .o 文件。

    你很奇怪,为什么 LGPL协议要这样规定呢?LGPL 所做的工作是,它保证了用户能够有这样一种能力:修改你使用 LGPL 库函数的方式(那些封装器就是你使用 LGPL库的方式,那些已经开源了),重新编译这些代码,然后重新对程序进行连接(连接所需要的目标文件也是包含了的,这是第四条规定的),就可以得到一个新的可执行程序。

    好了,如果你还不明白如何使用,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假设我们使用一个名为 Lib 的库,这个库是基于 LGPL协议发布的。如果你使用 Lib.dll 做动态链接(Windows 下),好,一切 OK。无论你的程序怎么样,你都可以做你所做的事情。

    我们主要是来看,如果你要使用静态链接,那么你需要如何组织你的代码。如果你有一个 main.cpp(我们假设所有 Lib 库的函数都是用了 lib_ 前缀):

// main.cpp int main() 

{     

    lib_init();     

    lib_do_something();     

    lib_done();     

    lib_close();      

    return 0; 

    现在你已经完成了 main.cpp,但是你必须把它开源!因为它使用了 LGPL 库的代码。这是上面第三条规定的。我不想把它开源,怎么办呢?好,我们建一个新的文件 lib_wrapper.cpp:

void my_lib_init() 

{

    lib_init(); 

}  

void my_lib_do_something() 

{     

    lib_do_something(); 

}  

void my_lib_done() {

    lib_done(); 

}  

void my_lib_close() 

{     

    lib_close(); 

在 main.cpp 中,我们做相应的修改:

int main() 

{     

    my_lib_init();     

    my_lib_do_something();     

    my_lib_done();     

    my_lib_close();      

    return 0; 

现在,main.cpp 不再是直接使用了 LGPL 库的代码了,因此它不需要开源,而我们的封装器 lib_wrapper.cpp 必须开源。

好,编译一下我们的程序,你会得到 main.o(Windows 下)这个目标文件。

在最终程序的发布中,你需要包含一下文件:

1.一份文档,其中声明:这个程序使用了 Lib库,这个库是基于 LGPL 协议发布的;

2.LGPL.txt;

3.lib_wrapper.cpp;

4.main.o

这样,用户可以通过修改 lib_wrapper.cpp  的内容改变你使用 LGPL 库的方式,例如:

void my_lib_done() 

{     

    lib_done();     

    lib_close(); 

}  

void my_lib_close() 

{     

    // lib_close(); 

然后编译这个 lib_wrapper.cpp,最终重新链接。一个新的可执行程序诞生啦!


引文二:

    Qt 4.5中提供了三种授权协议,分别是GPL, LGPL和Commercial,可能很多人要问,为什么同样的一个产品要提供三种授权协议,什么情况下使用什么的样的授权协议最合适?在这里我就大致解释一下:

    GPL全称是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是目前大多数的GNU程序和超过半数的自由软件使用的许可协议。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 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 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回到LGPL,LGPL的全称是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 较宽松公共许可证,也是由协议是由自由软体基金会发布的许可证,是一个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 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 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

    除了GPL和LGPL两种开源协议之外,Qt还提供了Commercial商业协议,Qt的商业协议是由Nokia定义的,由Nokia和购买方签 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Qt产品授权协议。 Commercial License相教与GPL和LGPL,对于商业客户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客户可以任意的修改Qt的源代码,开发商业软件,而不需要公开任何源代码。并 且,在Commercial License中,我们还提供了技术支持服务。当然,商业授权协议是需要费用的。

    到底什么时候需要选择GPL和LGPL呢?一个最显而易见的理由就是他们都是免费的,使用LGPL和GPL版本的Qt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的,当然 我们也相应的不会提供技术支持。如果你打算开发真正的开源软件,并希望使用者也可以保持开源,那么GPL是更好的选择,因为所有人,不论你自己还是将来基 于你的代码进行再次开发都必须开源。如果你打算开发闭源(不开放源代码)的商业软件,那么LGPL则更适合,但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 你的应用程序应该动态链接Qt函数库,并使你的应用程序与未做修改的LGPL库分开发布。同时必须确保使用者(接受者)知道应用程序使用了LGPL版本的Qt;
2. 如果你对LGPL版本的Qt进行了任何修改,并发布,则必须遵循LGPL 条款发布。任何使用者有权利得到这些修改(通常情况下是源代码),并且确保使用者可以通过这些修改自己生成相应你修改过的Qt版本。

    相信到这里大家已经对Qt提供的这三种协议有了基本的了解,通常大家还会有一个疑问,就是基于这三种授权协议的Qt产品到底由多少功能上的区别,是 不是商业版本的会更完整,性能更好一些?这里我可以负责任的说:99%的代码都是一样的,无论是GPL, LGPL还是Commercial,功能,性能都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授权协议的不同。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就是,由于LGPL是在Qt4.5这个版本里面才引入的,所以之前的Qt版本,4.4或者3.x的版本,并不提供LGPL协议,是不可逆的。同时未来发布的Qt版本,就一直会提供三种不同的授权协议版本。

    下面有一些链接,有兴趣想深入了解这些授权协议的同学,可以学习学习

GPL协议原文 - http://www.gnu.org/copyleft/gpl.html
GPL协议中文译文 - http://bergwolf.googlepages.com/gplv3_zh
LGPL协议原文 - http://www.gnu.org/copyleft/lesser.html
LGPL协议中文译文 - http://www.thebigfly.com/gnu/lgpl/lgpl-v3.php
58种不同的开源协议 - http://www.fsf.org/licensing/licenses/
什么是动态链接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A%A8%E6%80%81%E9%93%BE%E6%8E%A5%E5%BA%93
官方声明 - http://www.qtsoftware.com/about/news/lgpl-license-option-added-to-qt
官方Q&A - http://www.qtsoftware.com/about/licensing/frequently-asked-ques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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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权利,或称“自由”:

* 以任何目的运行此程序的自由

* 以学习程序工作机理为目的,对程序进行修改的自由(能得到源代码是前提)

* 再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 改进此程序,并公开发布改进的自由(能得到源代码是前提)

相反地,随版权所有软件的最终用户许可证几乎从不授予用户任何权利(除了使用的权利),甚至可能限制法律允许的行为,比如逆向工程。

GPL与其他一些更“许可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比如BSD许可证)相比,主要区别就在于GPL寻求确保上述自由能在复制件及演绎作品中得到保障。它通过一种由Stallman发明的叫copyleft的法律机制实现,即要求GPL程序的演绎作品也要在GPL之下。相反,BSD式的许可证并不禁止演绎作品变成版权所有软件。

copyleft

GPL不会授予许可证接受人无限的权利。再发行权的授予需要许可证接受人开放软件的源代码,及所有修改。且复制件、修改版本,都必须以GPL为许可证。

这些要求就是copyleft,它的基础就是作品在法律上版权所有。由于它版权所有,许可证接受人就无权进行修改和再发行(除合理使用),除非它有一个copyleft条款。如果某人想行使通常被法律所禁止的权利,只需同意GPL的条款。相反地,如果某人发行软件违反了GPL(比如不开放源代码),他就有可能被原作者起诉。

copyleft利用版权法来达到与其相反的目的:copyleft给人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不是版权法所规定的诸多限制。这也是GPL被称作“被黑的版权法”的原因。

许多GPL软件发行者都把源代码与可执行程序捆绑起来。另一方式就是以物理介质(比如CD)为载体提供源代码。在实践中,许多GPL软件都是在互联网上发行的,源代码也有许多可以FTP方式得到。

copyleft只在程序再发行时发生效力。对软件的修改可以不公开或开放源代码,只要不发行。注意copyleft只对软件有效力,而对软件的输出并无效力(除非输出的是软件本身)。不过这在GPL版本3中可能会有改动。

LGPL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简称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被用于一些(但不是全部)GNU程序库。这个许可证以前被称为GNU库(Library)通用公共许可证。

LGPL是GPL的变种,也是GNU为了得到更多的甚至是商用软件开发商的支持而提出的。与GPL的最大不同是,可以私有使用LGPL授权的自由软件,开发出来的新软件可以是私有的而不需要是自由软件。所以任何公司在使用自由软件之前应该保证在LGPL或其它GPL变种的授权下。

Apache License

Apache Licens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

*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se

*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s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s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s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BSD

BSD授权许可证(FreeBSD Copyright Information)具有多种授权许可证。总的来说你可以对软件任意处理,只要你在软件中注明其是来自于那个项目的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你具有更大的自由度来处置软件。如果你对软件进行了修改,你可以限制其他使用者得到你修改的软件的自由。

BSD授权许可证没有实现"通透性"自由,也就是其不保证软件源代码开放的连续性。这样如果你希望采用别人开发的BSD软件,进行一些修改,然后作为产品卖,或者仅仅保密自己的做的一些除了软件开发以外的工作,那么你就可以从中得利。

当一个非程序员仅仅理解一个程序的功能,但是不了解程序是如何做的时,即使你没有在开发软件中做任何工作那你就可以通过高超的市场技巧将软件卖给该用户。比如拿最流行的桌面操作系统作为例子,你就能很好的理解一个没有很好的程序技巧的软件公司只要具有高超的市场营销策略同样可以将垃圾卖给客户。如果你不具有很强大的编程能力,但是具有很强的市场能力和能将其他开发者的软件包括到自己的系统,而同时不将自己的修改开放出来将是非常强大的能力。从赚钱为目的的商务角度看来,如果你使用了BSD授权许可证的软件,那么你就可以任意进行。你可以更好地控制你的OS系统,并且防止其他人拷贝你的商业产品。

总结一下

简单的说,就是你使用了GPL许可证的软件,那么你的软件产品就被GPL“传染”了,也必须“自由”!这对国内的商业软件开发商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但是LGPL, Apache License, BSD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后两者只要求你对软件原作者的工作进行必要的认可和尊重就行了,所以这是适合商业应用的。

所以在选择应用开源软件时,一定要明白自己的用途,选择合适许可证下的软件。

最后,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对GPL的评论:

2001年微软的首席执行官Steve Ballmer称Linux为“癌症”,因为GPL的影响。微软的批评指出,微软憎恶GPL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对微软的“包围、扩展、消灭”策略起了反作用。注意微软已以GPL为许可证发行了SFU(Microsoft Windows Services for UNIX)中所包含的部分组件,例如GCC。

GPL的批评者常常认为GPL是有“传染性”的“病毒”,因为GPL条款规定演绎作品也必须是GPL的。由于“演绎作品”通常被解释为包含GPL代码或动态链接到GPL库(如上)的软件,“病毒说”来源于GPL对于许可证的强制继承的要求。这正是GPL与BSD式许可证的哲学思想上的差异。GPL的支持者确信自由软件应确保其演绎作品同样“自由”,但其他人认为自由软件应给用户最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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