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言三段论的概述
•1.直言三段论的定义
•直言三段论又称三段论,是传统形式逻辑中的主要内容,是传统形式逻辑体系中最为严密的部分。现代逻辑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三段论是由包含着一个共同项的两个性质判断为前提,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推理形式。(并且就主项和谓项来说,它只能包含三个不同的概念,每个概念在两个判断中各出现一次。)
•例如:
• 所有的律师都必须有律师资格证书;
• 某甲是律师;
• ——————————————
• 所以,某甲有律师资格证书。
•2.三段论的结构:大项+中项+小项 即P+M+S
•(1)任何一个三段论都包含并且只能包含三个不同的概念。
•小项:结论中的主项。用“S”表示。
•中项:在两个前提判断中出现,但在结论中不出现的概念,起媒介作用。用“M”表示。
•大项:结论中的谓项。用“P”表示。
•(2)任何一个三段论都是由三个性质判断组成的。
•大前提:包含着大项“P”和中项“M”的前提判断。
•小前提:包含着小项“S”和中项“M”的前提判断。
•结论:包含着大项“P”和小项“S”,由两个前提推出的新判断。
•3.三段论的公理
•(1)三段论的公理是三段论推理的基本依据。
•(2)公理是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经验,其真理性非常明显,是不证自明的。
•(3)三段论公理的具体内容:对一类事物的全部对象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那么对该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也必定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
• 三段论的公理就是:一类事物的全部是什么或不是什么,那么该类事物中的部分也是什么或不是什么。即:对一类事物的全部对象进行断定,那么对该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对象也应该进行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