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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中,定义函数时可以给形参指定一个默认的值,这样调用函数时如果没有给这个形参赋值(没有对应的实参),那么就使用这个默认的值。也就是说,调用函数时可以省略有默认值的参数。如果用户指定了参数的值,那么就使用用户指定的值,否则使用参数的默认值。
所谓默认参数,指的是当函数调用中省略了实参时自动使用的一个值,这个值就是给形参指定的默认值。下面是一个简单的示例:
#include<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带默认参数的函数
void func(int n, float b=1.2, char c='@'){
cout<<n<<", "<<b<<", "<<c<<endl;
}
int main(){
//为所有参数传值
func(10, 3.5, '#');
//为n、b传值,相当于调用func(20, 9.8, '@')
func(20, 9.8);
//只为n传值,相当于调用func(30, 1.2, '@')
func(30);
return 0;
}
运行结果:
10, 3.5, #
20, 9.8, @
30, 1.2, @
本例定义了一个带有默认参数的函数 func(),并在 main() 函数中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调用。为参数指定默认值非常简单,直接在形参列表中赋值即可,与定义普通变量的形式类似。
指定了默认参数后,调用函数时就可以省略对应的实参了。
默认参数除了使用数值常量指定,也可以使用表达式指定,例如:
float d = 10.8;
void func(int n, float b=d+2.9, char c='@'){
cout<<n<<", "<<b<<", "<<c<<endl;
}
C++规定,默认参数只能放在形参列表的最后,而且一旦为某个形参指定了默认值,那么它后面的所有形参都必须有默认值。实参和形参的传值是从左到右依次匹配的,默认参数的连续性是保证正确传参的前提。
下面的写法是正确的:
void func(int a, int b=10, int c=20){ }
void func(int a, int b, int c=20){ }
但这样写不可以:
void func(int a, int b=10, int c=20, int d){ }
void func(int a, int b=10, int c, int d=20){ }
默认参数并非编程方面的重大突破,而只是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方式。在以后设计类时你将发现,通过使用默认参数,可以减少要定义的析构函数、方法以及方法重载的数量。
本节的例子中,我们在函数定义处指定了默认参数。除了函数定义,你也可以在函数声明处指定默认参数。不过当出现函数声明时情况会变得稍微复杂,很多书籍也对这点含糊其辞,我们将在下节《到底在声明中还是定义中指定默认参数》中详细讲解。
上节的例子中,我们在函数定义处指定了默认参数。除了函数定义,你也可以在函数声明处指定默认参数。不过当出现函数声明时情况会变得稍微复杂,有时候你可以在声明处和定义处同时指定默认参数,有时候你只能在声明处指定,请看下面的例子(示例1):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void func(int a, int b = 10, int c = 36);
int main(){
func(99);
return 0;
}
void func(int a, int b = 10, int c = 36){
cout<<a<<", "<<b<<", "<<c<<endl;
}
这段代码在编译时会报错,错误信息表明不能在函数定义和函数声明中同时指定默认参数。对代码稍作修改,将 func() 函数的定义放到其他源文件中,如下所示(示例2)。
main.cpp 代码: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void func(int a, int b = 10, int c = 36);
int main(){
func(99);
return 0;
}
module.cpp 代码: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void func(int a, int b = 10, int c = 36){
cout<<a<<", "<<b<<", "<<c<<endl;
}
运行结果:
99, 10, 36
修改后的代码是可以编译通过的,这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为什么将 func() 的定义放到其他源文件中就不一样了呢?
如果读者对多文件编程不了解,请阅读《C语言多文件编程》,C++ 在多文件编程方面仍然在使用C语言的规则。
这是因为C++ 规定,在给定的作用域中只能指定一次默认参数。
对于示例1,func() 的定义和声明位于同一个源文件,它们的作用域也都是整个源文件,这样就导致在同一个文件作用域中指定了两次默认参数,违反了 C++ 的规定。
对于示例2,func() 的声明位于main.cpp
,作用域也是main.cpp
,而 func() 的定义位于module.cpp
,作用域也是module.cpp
,func() 的声明和定义位于不同的作用域,相互之间不影响。
C语言有四种作用域,分别是函数原型作用域、局部作用域(函数作用域)、块作用域、文件作用域(全局作用域),C++ 也有这几种作用域。
继续对代码进行修改,将 func() 定义处 b、c 的默认值分别设置为 5、57,而声明处 b、c 的默认值不变,依然为 10、36。编译并运行程序,发现输出结果与上面一样,这说明编译器使用的是当前作用域中的默认参数。站在编译器的角度看,它不管当前作用域中是函数声明还是函数定义,只要有默认参数就可以使用。
在多文件编程时,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将函数声明放在头文件中,并且一个函数只声明一次,但是多次声明同一函数也是合法的。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在给定的作用域中一个形参只能被赋予一次默认参数。换句话说,函数的后续声明只能为之前那些没有默认值的形参添加默认值,而且该形参右侧的所有形参必须都有默认值。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对 main.cpp 中的代码稍作修改: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多次声明同一个函数
void func(int a, int b, int c = 36);
void func(int a, int b = 5, int c);
int main(){
func(99);
return 0;
}
这种声明方式是正确的。第一次声明时为 c 指定了默认值,第二次声明时为 b 指定了默认值;第二次声明是添加默认参数。需要提醒的是,第二次声明时不能再次给 c 指定默认参数,否则就是重复声明同一个默认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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