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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
主要指标
指标1: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普通教室:城市学校面积达到67㎡、农村学校达到61㎡。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使用面积达到86㎡;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分别达到96㎡。图书室:使用面积小学6个班达到80㎡、12个班120㎡、18个班170㎡、24个班220㎡;初中12个班181㎡、18个班261㎡、24个班340㎡、30个班420㎡。微机室:使用面积达到86㎡。语音室:使用面积小学达到86㎡、初中达到96㎡。
指标2:体育运动场地。消除土操场;小学设1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和60米以上的直跑道;初中设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
指标3:教学设备配备。各类教学设备配备达到省颁标准:《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陕教发〔2011〕39号)。
指标4: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均不得低于15台。
指标5:生均图书数。小学30册、初中40册(不含电子图书);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指标6:师生比。小学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编制比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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