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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发布)
省份
科类
专业
人
数
录取
最低分
备注
江西省
艺术(文)
美术学类
5
71.46
江西投档综合分最低569
江西省
艺术(文)
设计学类
10
73
江西投档综合分最低569
四川省
艺术
美术学类
5
74.13
投档专业成绩最低270.33
四川省
艺术
设计学类
15
75.11
投档专业成绩最低270.33
云南省
艺术统考美术与艺
美术学类
5
75.73
云南投档综合分最低74.314
云南省
艺术统考美术与艺
设计学类
10
76.28
云南投档综合分最低74.314
广东省
美术术科类统考
美术学类
5
69.8
广东投档综合分最低524
广东省
美术术科类统考
设计学类
35
69.96
广东投档综合分最低524
贵州省
艺术文理综合
美术学类
7
69.63
投档专业成绩最低259
贵州省
艺术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8
73.13
投档专业成绩最低259
湖北省
艺术类
美术学类
5
68.2
湖北投档综合分最低672.4
湖北省
艺术类
设计学类
25
70.01
湖北投档综合分最低672.4
福建省(面向厦门)
艺术(理)美术类
美术学类
2
535.6
福建省(面向厦门)
艺术(文)美术类
美术学类
4
548.9
福建省
艺术(理)美术类
美术学类
2
552.7
福建省
艺术(理)美术类
设计学类
15
543.4
福建省
艺术(理)音乐类
音乐学
3
558.2
福建省
艺术(文)美术类
美术学类
12
557.8
福建省
艺术(文)美术类
设计学类
90
556.3
福建省
艺术(文)音乐类
音乐学
20
569.5
海南省
美术类
美术学类
4
69.06
投档专业成绩最低212.2
海南省
美术类
设计学类
2
77.75
投档专业成绩最低212.2
安徽省
艺术
美术学类
5
74.89
安徽投档综合分最低785.93
安徽省
艺术
设计学类
35
74.35
安徽投档综合分最低785.93
黑龙江省
文艺
美术学类
2
73.2
黑龙江投档综合分最低547.1
黑龙江省
文艺
设计学类
6
72.95
黑龙江投档综合分最低547.1
重庆市
艺术类
美术学类
5
74.85
重庆投档综合分最低231.72
重庆市
艺术类
设计学类
10
76.05
重庆投档综合分最低231.72
天津市
艺术(文)
美术学类
2
75.67
天津投档综合分最低569.5
天津市
艺术(文)
设计学类
6
75.93
天津投档综合分最低569.5
广西
文理综合
美术学类
5
75.71
广西投档综合分最低625
广西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10
76.13
广西投档综合分最低625
陕西省
艺术(文)
美术学类
2
71.79
投档专业成绩最低264
陕西省
艺术(文)
设计学类
6
70.79
投档专业成绩最低264
浙江省
艺术
美术学类
5
80.09
浙江省
艺术
设计学类
35
79.28
江苏省
艺术美术
美术学类
5
73.56
江苏投档综合分最低547
江苏省
艺术美术
设计学类
25
73.62
江苏投档综合分最低547
湖南省
艺术(理)
美术学类
1
71.8
湖南省
艺术(理)
设计学类
4
73.59
湖南省
艺术(文)
美术学类
4
75.28
湖南省
艺术(文)
设计学类
21
75.27
湖南省
艺术(文)
音乐学
3
81.72
辽宁省
艺术(文)
美术学类
2
72.68
辽宁省
艺术(文)
设计学类
8
74.84
辽宁省
艺术(文)
音乐学
3
72.79
山西省
艺术综合
美术学类
5
69.72
山西省
艺术综合
设计学类
25
70.84
河南省
文科综合
美术学类
10
75.01
河南省
文科综合
设计学类
35
75.59
山东省
艺术文
美术学类
5
74.79
山东省
艺术文
设计学类
32
76.35
山东省
艺术文
音乐学
10
74.93
山东省
艺术理
美术学类
2
74.56
山东省
艺术理
设计学类
6
76.05
河北省
美术统考
美术学类
5
75.85
河北省
美术统考
设计学类
10
77.37
河北省
器乐统考
音乐学(民族器乐)
3
76.7
河北省
器乐统考
音乐学(西洋弦乐)
3
56.5
吉林省
艺术(文)
美术学类
2
77.74
吉林省
艺术(文)
设计学类
8
77.75
内蒙古
汉授美术
美术学类
2
71.87
内蒙古
汉授美术
设计学类
8
72.17
注:以上除特别标明者外均为综合分,其中福建省为750分制,其他省份为100分制。
福州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10月发布)
省份
科类
专业名称
录取
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备注
福建省
美术理
美术学类
2
554.5
552.7
553.6
美术学类
2
537.5
535.6
536.6
设计学类
15
555.5
543.4
549.6
美术文
美术学类
12
570.3
557.8
562.6
美术学类
4
553.6
548.9
552.3
设计学类
90
584.6
556.3
562.4
音乐理
音乐学
3
566.4
558.2
562.7
音乐文
音乐学
20
586.5
569.5
574.0
天津市
美术文
美术学类
2
76.15
75.67
75.91
天津综合分最低567.5
设计学类
6
77.85
75.93
76.63
河北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6.39
75.85
76.15
设计学类
10
79.18
77.37
78.35
音乐
音乐学
6
77.84
56.50
73.71
山西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2.04
69.72
70.78
设计学类
25
74.47
70.84
72.30
内蒙古
美术
美术学类
2
72.13
71.87
72.00
设计学类
8
75.89
72.17
73.56
辽宁省
美术
美术学类
2
74.97
72.68
73.83
设计学类
8
80.63
74.84
77.34
音乐
音乐学
3
74.35
72.79
73.79
吉林省
美术
美术学类
2
79.71
77.74
78.73
设计学类
8
79.59
77.75
78.72
黑龙江省
美术
美术学类
2
73.31
73.20
73.25
黑龙江综合分最低547.10
设计学类
6
74.55
72.95
73.52
江苏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8.25
73.56
75.37
江苏综合分最低547
设计学类
25
78.95
73.62
76.55
浙江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82.31
80.09
81.21
设计学类
35
85.51
79.28
81.18
安徽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7.24
74.89
76.05
安徽综合分最低785.93
设计学类
35
77.65
74.35
75.76
江西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3.30
71.46
72.49
江西综合分最低569.6
设计学类
10
74.16
73.00
73.67
山东省
美术理
美术学类
2
75.39
74.56
74.97
设计学类
6
78.29
76.05
76.63
美术文
美术学类
5
77.33
74.79
75.71
设计学类
32
81.00
76.35
77.59
音乐文
音乐学
10
84.83
74.93
78.46
河南省
美术文
美术学类
10
79.37
75.01
76.96
设计学类
35
80.71
75.59
77.49
湖北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6.69
68.20
70.76
湖北综合分最低672.4
设计学类
25
75.36
70.01
72.30
湖南省
美术理
美术学类
1
71.80
71.80
71.80
设计学类
4
74.45
73.59
73.99
美术文
美术学类
4
76.43
75.28
75.79
设计学类
21
76.92
75.27
75.84
音乐文
音乐学
3
82.51
81.72
82.02
广东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0.81
69.80
70.18
广东综合分最低524
设计学类
35
72.43
69.96
70.58
广西
美术文
美术学类
5
77.16
75.71
76.12
广西综合分最低625
设计学类
10
80.55
76.13
77.02
海南省
美术文
美术学类
4
76.97
69.06
73.22
专业成绩最低212.2
设计学类
2
78.98
77.75
78.36
重庆市
美术
美术学类
5
76.00
74.85
75.41
重庆综合分最低231.72
设计学类
10
77.99
76.05
76.78
四川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5.49
74.13
74.65
专业成绩最低270.33
设计学类
15
79.16
75.11
76.93
贵州省
美术
美术学类
7
76.96
69.63
72.96
专业成绩最低259
设计学类
8
79.36
73.13
75.11
云南省
美术
美术学类
5
76.78
75.73
76.24
云南综合分最低74.31
设计学类
10
78.33
76.28
77.48
云南综合分最低75.27
陕西省
美术文
美术学类
2
72.69
71.79
72.24
专业成绩最低264
设计学类
6
75.23
70.79
72.84
专业成绩最低264
注:以上均为综合分,其中福建省为750分制,其他省为100分制。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本科合格线。
2.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我校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100分制综合分)。
3.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4.综合分折算公式:
(1)福建省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4 + 考生专业成绩×2.5×0.6
(2)其他省份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4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
注:美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达到山东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取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1.福建省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3 + 考生专业成绩×2.5×0.7
2.其他省份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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