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
踩
3.4.1 民航局推荐测控链路
无人机系统测控链路传输属于安全通信,应使用专用频段,且需要必要的安全保护。民航局建议与国际划分保持一致,使用5030~5091MHz频段或其它可用于无人机系统的专用频段。
3.4.2 无人机专用频段
工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我国频谱使用情况,规定840.5-845MHz、1430-1444MHz和2408-2440MHz频段 用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1)840.5-845MHz可用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上行遥控链路。其中841-845MHz也可以采用时分方式用于系统的上行遥控和下行遥测链路。
(2)1430-1444MHz频段可用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下行遥测与信息传输链路,其中1430-1438MHz频段用于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直升机视频传输,其他无人航空器使用1438-1444MHz。
(3)2408-2440MHz频段金额作为无人航空器系统上行遥控、下行遥测与信息传输链路的备份频段。相关无线电台在该频段工作时不得对其它合法无线电业务造成影响,也不能寻求无线电干扰保护。
(4)上述频段的信道配置,所用无线电设备发射功率、无用发射限值和接收机的信道选择性应符合相关要求。
赞
踩
Copyright © 2003-2013 www.wpsshop.cn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