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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数据库:nessDB、leveldb、hbase等
核心思想的核心就是放弃部分读能力,换取写入的最大化能力。LSM Tree ,这个概念就是结构化合并树的意思,它的核心思路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假定内存足够大,因此不需要每次有数据更新就必须将数据写入到磁盘中,而可以先将最新的数据驻留在内存中,等到积累到最后多之后,再使用归并排序的方式将内存内的数据合并追加到磁盘队尾(因为所有待排序的树都是有序的,可以通过合并排序的方式快速合并到一起)。
日志结构的合并树(LSM-tree)是一种基于硬盘的数据结构,与B-tree相比,能显著地减少硬盘磁盘臂的开销,并能在较长的时间提供对文件的高速插入(删除)。然而LSM-tree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查询需要快速响应时性能不佳。通常LSM-tree适用于索引插入比检索更频繁的应用系统。Bigtable在提供Tablet服务时,使用GFS来存储日志和SSTable,而GFS的设计初衷就是希望通过添加新数据的方式而不是通过重写旧数据的方式来修改文件。而LSM-tree通过滚动合并和多页块的方法推迟和批量进行索引更新,充分利用内存来存储近期或常用数据以降低查找代价,利用硬盘来存储不常用数据以减少存储代价。
磁盘的技术特性:对磁盘来说,能够最大化的发挥磁盘技术特性的使用方式是:一次性的读取或写入固定大小的一块数据,并尽可能的减少随机寻道这个操作的次数。
LSM和Btree差异就要在读性能和写性能进行舍和求。在牺牲的同事,寻找其他方案来弥补。
LSM Tree弄了很多个小的有序结构,比如每m个数据,在内存里排序一次,下面100个数据,再排序一次……这样依次做下去,我就可以获得N/m个有序的小的有序结构。
在查询的时候,因为不知道这个数据到底是在哪里,所以就从最新的一个小的有序结构里做二分查找,找得到就返回,找不到就继续找下一个小有序结构,一直到找到为止。
很容易可以看出,这样的模式,读取的时间复杂度是(N/m)*log2N 。读取效率是会下降的。
这就是最本来意义上的LSM tree的思路。那么这样做,性能还是比较慢的,于是需要再做些事情来提升,怎么做才好呢?
a、Bloom filter: 就是个带随即概率的bitmap,可以快速的告诉你,某一个小的有序结构里有没有指定的那个数据的。于是就可以不用二分查找,而只需简单的计算几次就能知道数据是否在某个小集合里啦。效率得到了提升,但付出的是空间代价。
b、compact:小树合并为大树:因为小树他性能有问题,所以要有个进程不断地将小树合并到大树上,这样大部分的老数据查询也可以直接使用log2N的方式找到,不需要再进行(N/m)*log2n的查询了
通过以上的分析,应该知道LSM树的由来了,LSM树的设计思想非常朴素:将对数据的修改增量保持在内存中,达到指定的大小限制后将这些修改操作批量写入磁盘,不过读取的时候稍微麻烦,需要合并磁盘中历史数据和内存中最近修改操作,所以写入性能大大提升,读取时可能需要先看是否命中内存,否则需要访问较多的磁盘文件。极端的说,基于LSM树实现的HBase的写性能比MySQL高了一个数量级,读性能低了一个数量级。
LSM树原理把一棵大树拆分成N棵小树,它首先写入内存中,随着小树越来越大,内存中的小树会flush到磁盘中,磁盘中的树定期可以做merge操作,合并成一棵大树,以优化读性能。
以上这些大概就是HBase存储的设计主要思想,这里分别对应说明下:
关于LSM Tree,对于最简单的二层LSM Tree而言,内存中的数据和磁盘你中的数据merge操作,如下图
图来自lsm论文
lsm tree,理论上,可以是内存中树的一部分和磁盘中第一层树做merge,对于磁盘中的树直接做update操作有可能会破坏物理block的连续性,但是实际应用中,一般lsm有多层,当磁盘中的小树合并成一个大树的时候,可以重新排好顺序,使得block连续,优化读性能。
hbase在实现中,是把整个内存在一定阈值后,flush到disk中,形成一个file,这个file的存储也就是一个小的B+树,因为hbase一般是部署在hdfs上,hdfs不支持对文件的update操作,所以hbase这么整体内存flush,而不是和磁盘中的小树merge update,这个设计也就能讲通了。内存flush到磁盘上的小树,定期也会合并成一个大树。整体上hbase就是用了lsm tree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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