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lipse公共许可证 v 1.0
随附此许可证的程序遵循Eclipse公共许可证(协议)条款。任何对该程序的使用、再发行、发布要求接受者必须接受此协议。
1.定义
“贡献”表示:
a) 如果是最初贡献者,在此协议下发布的最初源代码和文档 并且
b)如果是后继贡献者,
i) 对程序所做的更改,和
ii) 对程序的增加部分
这里是对程序的更改或增加部分的起源并被那个特定的贡献者发布之处。如果一个‘贡献’通过贡献者本人或者代表贡献者利益的任何人添加到程序中,我们称一个‘贡献’来自于一个贡献者。贡献并不包括以下程序的增加部分:
(i) 和在他们自己的许可证协议下的程序共同开发的独立模块
(ii) 不是这个程序的后续工作
“贡献者”指对程序做出贡献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被许可的专利权”指由贡献者发布版权许可声明,不允许任何单独使用或销售该程序或者与其他程序合并的行为,否则都构成侵权。
“接受者”指接收在此协议下发布程序的任何人,包括所有的贡献者。
2.授权
a) 协议条款要求,任何贡献者必须授予接受者不排他的、世界范围内、免版权费的许可权利以进行再开发、准备衍生作品,这些作品可以用来公开展览、公开演示、发布,并且这些新的贡献者按照协议发布和授权他们以源代码和结果代码形式的任何贡献和后继工作。
b) 协议条款要求,任何贡献者必须授予接受者不排他的、世界范围内、免版权费的许可权利以在保护被许可的专利权情况下制作、使用、销售、提供给出售、引入等等来转移这些贡献者的以源码和结果代码形式的贡献。许可证的许可将应用于贡献的合成品,如果贡献者同时向贡献添加了新的贡献,该程序也将受到保护。这样的贡献增加部分导致这样的受到许可的专利权保护合并产品。
c) 接受者应该理解:尽管每一个贡献者将都被授予本文所述的自己贡献的许可证,但任何贡献者都不能保证程序不侵犯专利权或任何其他实体的其他的知识产权权利。对于任何实体关于侵权等行为向接受者做出的诉讼请求,贡献者声明不承担任何责任。作为行使权利和许可的条件,每个接受者在此都假定拥有唯一的责任即保护任何其他需要的知识产权。例如,如果第三方专利许可必须允许接受者分发程序,那么接受者就有责任去获得在分布程序之前的那个许可证。
d) 每一个贡献者都意味着无论怎样他都有关于他的贡献的足够的版权权利以给予协议中所列的版权许可。
3.要求
贡献者可以选择以遵循自己许可证协议的结果代码的形式分发程序,只要:
a) 必须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和
b) 许可证协议:
i) 代表贡献者有效表明不作任何担保和条件,包括冠名和不受侵权的担保和条件,以及隐含的对某一特定目的适销或适用的担保和或条件;
ii) 代表贡献者有效地排除了所有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直接,间接,特殊,附带及相应的赔偿,如利润的损失;
iii) 指出任何与本协议不同的规定都是由贡献者单独提出的并不是任何其他方;和
iv) 指出程序的源代码对这样的贡献者都是可获得的,并告知被许可者如何通过用于软件交流的常用媒体以一种合理的方式获得它。当程序以源代码的形式可获得时:
贡献者也不可以移除或变更任何包含在程序中的版权声明。
每个贡献者必须证明自己为贡献的创始人,无论如何要以一种方式使后继接受者能够适度地辨识出贡献的创始人。
4.商业发行
软件商业发布者可能要接受某些关于最终用户、商业伙伴等等的责任。当本许可证被用于程序的商业目的的时候,那些包含了以商业产品形式提供的程序的贡献者必须以一种方式确保不会对其他贡献者造成潜在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一个含有商业产品形式的程序的贡献者,这样的贡献者(称“商业贡献者”)要同意保卫每一个其他贡献者并
例如,一个贡献者可能包含了以商业形式提供的程序产品X。这个贡献者就成为了一个商业贡献者。如果这个商业贡献者接着取得了绩效索赔,或者提供与产品X相关的授权,那些绩效索赔和授权就是这样的商业贡献者的独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