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article > 正文

政务服务供给侧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_数据共享资源任务书 业务协同场景任务书

数据共享资源任务书 业务协同场景任务书

1.1. 背景说明

为了持续推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别于2016/2017/2018年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文、《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文、《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文。
(1)《“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文指出: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办事,有效优化了政府服务、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但同时也存在网上政务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不便捷,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线上线下联通不畅,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整体设计,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2)《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文指出:
“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3)《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文指出: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

我们认为,在对外“互联网需求侧”,建立满足自然人和法人的“看、查、办、问、评”需求的全渠道(包括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APP或微信公众号、实体大厅、自助终端等)入口,在当今中国互联网的热潮中,不论从技术实现上,还是商业运营上,已经不再是问题。值得我们关注的始终是如何解决对内供给侧“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老难题”。

1.2. 论述前置说明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自发贡献,不代表【wpsshop博客】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您发现有侵权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psshop.cn/w/凡人多烦事01/article/detail/442844
推荐阅读
相关标签
  

闽ICP备140086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