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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陕西省推进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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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
(一)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组织全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运营(陕西)先进技术转化平台、陕西高校成果空间、秦创原e站、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等平台登记发布,分层构建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对落实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的有效专利全覆盖。(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对入库专利按产业细分领域向相应企业匹配推送,促成供需对接。(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支持高校瞄准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增设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加大服务地方专项支持力度。(省教育厅)对实施成效突出的单位在项目申报、奖励、补贴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到2025年,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有明显提高,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00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
(二)不断提升增量专利质量。聚焦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服务西安“两个中心”建设,支持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协同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个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3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加快建立以专利质量把控和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加大对“四主体一联合”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增量专利质量。(省科技厅)加快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力争在有条件的省属龙头企业中实现突破。(省国资委)树立专利高质量发展导向,制定发布《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规程》地方标准,举办“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开展陕西省专利奖评选奖励工作。(省知识产权局)
(三)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发挥专利预审资源优势,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中小企业提供专利预审、保护维权、专利导航、运营服务等知识产权专项支持,开展重点产业高成长性企业知识产权统计监测。(省知识产权局)发挥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各类投资基金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专利密集等中小企业。(省财政厅)举办陕西高校科技成果展暨校企对接会,开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城市行等活动,促进专利成果就地转化。(省教育厅)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举办“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陕西行”暨陕西省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活动,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每户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底前,支持150家以上企业大幅提升专利产业化水平,形成具有高度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省知识产权局)培育形成30家以上拥有专利优势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有效利用资本市场提升专利产业化潜能。开辟上市后备企业专利快速预审通道,开展企业上市前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和培训辅导。(省知识产权局)积极支持将具有专利优势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陕西证监局)推动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为中小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培育提供便捷通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陕西证监局)设立科技型企业上市支持计划项目,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科技专项支持。(省科技厅)对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按不同晋档情况给予奖励,同一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省委金融办)
(五)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支持创新主体建设光子、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创新主体,每家奖补不低于5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新材料首批次,按照产品销售额分档次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中推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国际标准。(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鼓励在前沿技术领域探索开展专利开源运用新模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为产业链专利布局提供支持,对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产业规划类等专利导航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3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融互促,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标准化活动。(省市场监管局)
(六)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2025年底实现全省专利企业全覆盖,作为衡量专利转化实施情况的基础依据。(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支持企业做精做优“拳头”产品,对国家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给予奖补。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信息分析。(省知识产权局)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数据核算工作。(省统计局)在政府采购、金融、产业等政策中,加大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
二、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激发运用内生动力
(七)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持续发挥“三项改革”点火器作用,不断拓面扩量提质增效。落实我省关于高校和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激励政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直接给予发明人和为专利转化实施作出贡献人员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定期披露制度,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清单。遴选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先行先试,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向中小微企业转移转化专利技术。(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开展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试点。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对未实施的专利采用开放许可。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条款审查,合理约定权利归属与收益分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
(八)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专利实施转化。支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体系和专利转化激励制度。优化省属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对取得高价值专利、主持省级和行业级以上标准制定、专利转化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等,有序开展股权激励(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分红激励(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省国资委)
(九)加强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陕西省专利条例》,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探索新产业新领域新业态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省知识产权局)依托省内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健全全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省知识产权局)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陕西分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对企业境外专利布局等活动给予资金支持。(省商务厅)
三、培育知识产权要素市场,构建良好服务生态
(十)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市场体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为重要平台,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筹建先进技术成果西安转化中心,指导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国防专利解密工作,支持两用技术有序流动。(省委军民融合办)鼓励省内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交易机构与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等链接,支持建设陕西省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形成运营规范、内容丰富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将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依规予以全面登记认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2024年底前,实现技术合同登记与专利转让、许可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扩大高校、科研机构专利实施许可备案覆盖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
(十一)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探索建立适用于科技型企业的授信模型。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审批流程,持续扩大中小企业质押融资覆盖面。(省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对企业用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得质押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按比例给予两年贴息,单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大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金)对专利产业化项目支持力度。(省科技厅)探索创业投资等多元资本投入机制,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通过多种融资工具对企业专利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省委金融办、陕西证监局)积极推行涉及专利许可、转化、海外布局、海外维权等知识产权保险新产品。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强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交易所合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省知识产权局、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省财政厅)
(十二)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优化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高层次服务人才。加快建设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各类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指导支持西安高新区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省知识产权局)
(十三)畅通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落实《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2024-2027年)》,在自贸试验区内复制推广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成果。以西安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依托国家“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西北分中心等,加强国际数据贸易相关规则探索。(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保障技术出口安全有序。鼓励企业引进海外专利实施转化,推动企业更好融入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组织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举办“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合作论坛,促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省知识产权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绩效考核。各市(区)要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市(区)政府〕发挥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难点问题。(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启动专利产业化项目,逐年滚动扩大实施范围和成效。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区)给予激励。(省知识产权局)
(十五)加大投入保障,做好总结宣传。各级政府要加大专利转化运用投入保障力度,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带动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向专利转化运用。〔各市(区)政府〕严格落实好涉及专利转化运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省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专利产业化项目中产生的高价值专利和转化效益高的企业等,定期将分类统计和工作情况报省知识产权局,由省知识产权局向省政府和国家相关部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交流先进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省知识产权局、省级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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