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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先说一个老故事:2005年,张小龙带领的Foxmail被马化腾收购之前,其实腾讯当时是有qq邮箱部门,之所以收购foxmail,是因为马化腾发现foxmail的用户体验特别好。
马总当时很困扰,为什么qq邮箱怎么做,都不如foxmail做的好。
不知道大家在做产品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困惑,明明自己很努力,到头来发现还是天天被用户骂。
其实马总是看中了龙哥的产品力,确切的说是用户体验的能力。
事后证明,马总没有看错人,伯乐和千里马的故事一时传为佳话。
马总之所以能成为伯乐是因为他有一个产品界,听之闻风丧胆的超能力。
那就是 5s内变成白痴用户。
之前我也不懂为什么变成白痴,还算什么超能力,有些人天生就是白痴,那不是要飞上天?
做了很多产品以及踩了很多坑了之后,我才发现这种能力太牛皮了。
我们知道在设计一个功能的时候,需要知道用户、场景、需求,如果每个产品经理能秒变用户,那么根本不需要调研了,多省事啊,产品经理立刻就知道用户要什么。
所以说5秒变用户是超能力,乔老板1秒变白痴用户那是核聚变。
腾讯也没给我发钱,但还是费了些笔墨吹了一通。
接下来你可能猜到了,抬杠时刻到了。
假如让马总和龙哥去设计一款青少年或者老年人产品呢?他们也能秒变用户么?
这里我持怀疑态度。
我理解的秒变白痴用户只是大量的刻意练习之后的结果,而不是天生的技能。
比如说在qq年代,马总当年还伪装成小姑娘和用户一起聊天,那时他花了大量时间和用户泡在一起,所以他了解当年的互联网用户。
但是当8090后慢慢老去,Z世代开始登上互联网舞台的时候,当用户的年龄和马总的女儿一样大的时候,你觉得一个父亲能读懂小女孩的心思吗?
所以这句话本身就是要分场景的。
那么问题来了普通人应该如何能秒变成白痴用户么?
前提是普通人要有很强的同理心,如果同理心不好理解,那么叫情商也可。
就是能立刻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在这点特质上,据我观察一般女生比男生做的好。
还得天天和用户泡在一起,其实很多垂直行业的创业公司之所以能创业成功,就是因为创始人在该行业摸爬滚打了几十年,早些年如果他们还懂一些互联网的话,相对会更容易成功。
在垂直行业马总不一定比他们能更快的了解用户,其实腾讯的开放战略,从用户角度看,不也成立么,即马总不可能了解所有用户,所以有些事情要让更懂的人来做。
当然以上也许是一句废话,但是我只是为了论证,普通人如果有同理心,天天和某些用户泡在一起,有同理心,贴地气,那么就能建立起一道别人都无法超越的壁垒。
那么他也能秒变成所属领域的白痴用户。随笔完结,喜欢在看~
好看的人在点亮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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