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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卖家是指在商城开店的商家,买家支付的货款实际已经入账商城指定的银行账户,按理应该入账至商家的银行账户,但是因为买家付款后随时会发起退款,为了避免交易纠纷,因此交易货款在订单归档前由商城代管,为了安全起见,实际交由商城指定的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保管。商家再通过提现申请方式获取最终的销售货款。
推广分销商的销售订单的商品来自多个供货商,而且销售货款并不是直接结算给分销商而是结算给供货商,因此销售主订单会对应多个货款结算单,那么生成货款结算单后,销售主单就不适合保存货款结算单的ID。那么销售子单保存结算单ID适合吗?虽然销售子单保存结算单ID不仅可以快速查找到销售主单关联了哪些结算单,而且也可以快速查询子单的结算状态和结算金额,但是销售订单涉及到的结算单太多了,分销佣金结算单、拉新奖励结算单、返现结算单、货款结算单,也许以后还会有很多结算单,难道都把结算单ID保存在销售订单上吗?显然不合适。最好的方案就是在结算主单上保存销售主单ID,结算单的商品上保存销售子单ID,销售子单的货款结算状态和货款结算金额取自关联的货款结算单。
销售订单和销售货款结算单是一对多的关系
发生退款售后,退款成功后取消原结算单,生成新的结算单
P.S. 销售主订单和结算单目前是一对一的关系,但是为了将来可能的需求变化,需要设计成多对一的关系(即多个销售主单一起结算),生成结算单后,销售主单需要保存结算单的ID,销售主单的结算状态和结算金额取自关联的结算单。此方案行不通,因为推广分销商的销售订单的商品来自多个供应商,而且销售货款并不是直接结算给分销商而是结算给供货商,因此销售主订单会对应多个货款结算单,那么生成货款结算单后,销售主单就不适合保存货款结算单的ID。如果还搞多个销售主单合并结算,那么销售主单和结算单的关系就变成多对多,太恶心了
1、买家付款,资金转入商城在第三方机构的托管账户;
2、付款成功后同步生成货款结算单,此时结算单的状态为“未入账”;
3、订单归档后,结算单状态转变成“已入账”,相应的结算金额转入商家的钱包余额中(这是虚拟资金账户,仅是记录下商城代管的商家资金而已);
4、商家申请提现,商城核准提现并申请打款,商家的虚拟资金被扣减,提现资金从商城在第三方机构的托管账户转入商家实际的银行账户中。
因为货款结算单在销售订单付款后就生成了,所以只要统计全部的“未入账”结算单的结算金额,得到的总金额就是商家的预期收入
没有提前生成结算单,如何统计预期收入?
先获取已付款未归档的销售子单,再获取关联的退款成功的退款单,统计退款金额,再统计全部已付款未归档的销售订单的实付金额,实付总金额-退款总金额=预期收入总额
本系统允许开通推广店铺,即允许纯推广卖家入驻开店,但是只能推广商城销售的商品,这类卖家产生的订单属于推广分销订单,因为推广的商品本就属于商城销售,所以无需结算销售货款,只要结算推广分销佣金。
推广分销商的销售订单关联多个供货商,所以一个销售主单会对应多个佣金结算单,那么生成佣金结算单后,销售主单就不适合保存佣金结算单的ID,而是在结算单上保存销售单ID,在分销佣金结算单上保存销售订单ID,分销佣金结算单的商品上保存销售子单ID,销售子单的佣金结算状态和佣金结算金额取自关联的佣金结算单。
销售订单和分销佣金结算单是一对多的关系
流程图和货款结算逻辑流程图相同
因为佣金结算单在销售订单付款后就生成了,所以只要统计全部的“未入账”结算单的结算金额,得到的总金额就是分销商的预期佣金收入
采购单和结算单是一对一的关系,采购货款结算单保存采购单ID,采购单的结算状态和结算金额取自关联的结算单。
P.S. 放弃多个采购单一起结算的方案,因为将来采购单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结算单,不适合把结算单ID保存在采购单上
1、销售订单归档后,同步采购单也归档,接着同步生成采购货款结算单(一个采购单生成一个结算单),相应的虚拟资金转入供应商在租户的钱包余额中;
2、供应商申请提现,租户核准提现并申请打款,供应商的虚拟资金被扣减,提现资金从租户在第三方机构的托管账户转入供应商实际的银行账户中。
1、销售订单归档后,同步采购单也归档,接着同步生成采购货款结算单(一个采购单生成一个结算单),相应的虚拟资金转入供应商在商城的钱包余额中;
2、供应商申请提现,商城核准提现并申请打款,供应商的虚拟资金被扣减,资金从商城在第三方机构的托管账户1转入供应商实际的银行账户中。
1、销售订单归档后,同步采购单也归档,接着同步生成采购货款结算单(一个采购单生成一个结算单),相应的虚拟资金转入供应商在店铺商家的钱包余额中;
2、供应商申请提现,店铺商家核准提现,供应商的虚拟资金被扣减,资金从店铺商家在第三方机构的 托管账户2 转入供应商实际的银行账户中。
1、结算单的状态有:待入账,等待财务审核、已入账3,如果不需要财务审核,销售单或者采购单归档后结算单直接转变成“已入账”;
2、销售订单归档后,系统的订单中心必须获取供应商入驻时约定的结算时间,计算得到实际的货款结算日期,保存在采购单中,然后通知系统的结算中心进行货款结算;(暂不采用此方案);
3、系统的结算中心可以定时执行任务获取采购状态为“交易完成”,协议结算日期是当天的且没有结算单ID的采购单生成一份结算单。(暂不采用此方案);
4、销售订单付款成功后就要通知系统的结算中心,对销售订单的货款和佣金进行结算并生成货款结算单和佣金结算单;
5、采购采购单归档后采购中心要通知系统的结算中心,对采购货款进行结算并生成采购货款结算单;
6、租户和商城不设置虚拟账户,二者没有相关的虚拟资金流水记录,商城也没有提现功能。因为实际用于收款的银行卡划拨资金时,根本不会通知系统,所以结算银行卡的实际资金余额和系统的虚拟资金余额是无法保持一致的,所以开设租户和商城的虚拟资金账户以及记录租户和商城的虚拟资金流水毫无意义。而租户和商城的虚拟资金余额,其实就是租户和商城的销售毛利,这些销售毛利应该在销售报表模块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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