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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贸易受季节性影响显著。每年的粮收季节,粮食收储企业会根据下游订单需求,从上游粮食贸易商或粮农手 里大量采购粮食,并分批销售给下游粮食加工企业(面粉厂、饲料厂)。由于季节性收储采购量较大,收储周期 较短,销售周期长,粮食收储企业普遍面临着下游回款周期长、资金缺口大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获得流动资金、 进行错峰收购和仓储。低流动性的粮食资产亟需转化为高流动的数字化资产(数字仓单),将粮食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基于此,数金公服采用 FISCO BCOS 作为底层链,推出农业大宗供应链线上融资平台。平台对仓内资产形成的数 据实现了智能监管,并从多维度进行交叉安防验证,加密传输到联盟链各节点的账本中,进而通过智能合约规则 形成数字仓单,实现仓单业务相关方(保管人、存货人、监管人、质权人)的共同维护治理,具体来看:
1. 存货人:根据用粮企业的即期采购需求,按时发货到指定的仓库,并提交贸易合同、质检报告、货单等贸易真 实性证明材料和货物质量证明材料,增强业务多方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互信。存货人通常作为融资主体,待货物入 库后,进行仓单签收、质押和解押申请时,对仓单货物的真实性、数量、权属等进行在线确认并上链存证。
2. 保管人:作为仓储服务方,负责为存货人、金融机构进行货物保管,并开具电子仓单。在货物入库、出库、移 库等操作过程中,对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有效管理与保证。同时与仓库产权人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委托保管协议, 并与存货人、监管人、金融机构签订四方仓单质押监管合作协议。在仓单开立、质押审核、解押审核环节,对仓 单货物的真实性、数量、权属等进行在线确认并上链存证。
3. 监管人:监管人受质权人的委托,并按照质权人的指示监管质物,并提供和保障仓单融资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转。
4. 质权人:金融机构作为货物质权人和融资主导方,负责发布金融产品,审批企业授信,审批货物出质方的仓单 质押融资申请并进行融资放款,制定融资还款计划并分批审核货物解押。
同时,平台在技术层面实现货物与仓单要素的一一对应,并通过仓单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的联通,实现对电子仓 单状态的精准控制,解决传统仓单质押融资业务虚假仓单、重复出具仓单等问题。
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产业协作,实现电子仓单的全流程溯源,完成数据流、物流、商流的三流合一,并与数 字人民币的智能合约功能实现协作,各方自动履约、实时分账,从而有效保障协作各方的利益以及提升协作效率。
在仓单质押方式下,青岛一家贸易公司通过该平台,将其存放在保管人仓库的小麦,申请生成了 2 张合计 928.754 万的电子仓单,并将仓单质押给合作银行(质权人)作为授信的担保,顺利获得了银行资金,有力保障 了小麦的及时足量收购和仓储流程。
后续,平台在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下,将此业务模式复制到其他粮食领域,并积极引入更多合作银行,既能为 粮食产业链全要素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又能为粮食产业链注入金融活水,达到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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