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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资源、应用的组织实体。资源包括服务器、数据库、存储,以及您的应用、终端用户的数据等。在您使用部分服务时,您是数据的控制者,数据将按照您设置的数据处理位置来存储在指定区域。
通常,您不需要自己管理资源,而是管理好你的应用。您应该将一个应用的不同平台(Android、IOS、Web、快应用等)放在一个项目中。您可以选择将一个应用的不同变体放在同一个项目中,比如,您的应用有不同渠道的变体,您就可以将它们放在一个项目中。但是,您不应该将不同应用放在一个项目中,因为这可能会产生隐私合规问题。
”我的应用“中的应用都可以包含在我的项目中。”我的应用“中的服务和应用只能是华为应用市场上发布的应用,因此,只包括Android应用、快应用,不包括IOS、Web。而我的项目中则可以创建IOS和Web的应用。当前,在”我的应用“中创建应用时,可以选择将应用添加到某个项目中,也可以选择不添加到任何项目中,但是不归属任何任何项目的应用将无法使用”我的项目“中的服务。您也可以在”我的项目“中先创建一个项目,然后向项目中添加应用。
”我的项目“中的服务和应用在与华为应用市场发布没有必然的关系。即使不在华为应用市场发布的应用,或者在其他平台构建的应用,或者有其他渠道变体的应用,均可以在”我的项目“中添加。
项目是您在AppGallery Connect(以下简称AGC)资源的组织实体,您可以将一个应用的不同平台版本添加到同一个项目中。当您的应用需要使用华为服务时,您需要在AGC中创建您的项目。
1、登录AppGallery Connect,点击“我的项目”。
2、在项目页面中点击“添加项目”。
3、在“创建项目”页面中输入项目名称后 ,点击“创建并继续”。
说明
点击“创建并继续”后,如果系统提示“您所在团队创建的项目数已经达到上限,请清理不需要的项目”,请进入“我的项目”,点击需要删除的项目卡片,点击“项目设置”页面下方的“删除项目”清理多余的项目。
4、项目创建后会进入“开通分析服务”页面,“为此项目启动分析服务”开关默认为开启状态。
5、在“开通分析”页面设置数据处理位置、完善更多设置的信息。
说明
必须勾选“同意华为分析服务协议”才可以开通华为分析服务。如果您在AppGallery Connect协议包中已经签署过分析服务相关协议,此处不再展示协议。
此时该项目中还没有应用,您可以在项目下添加应用。
如果您需要在华为应用市场发布您的应用,或者使用AGC提供的各类服务,您需要先在AGC中创建应用。目前创建应用的方式可以直接创建应用,也可以在项目下添加应用。
创建应用的方式 | 支持的平台 | 使用场景 |
---|---|---|
直接创建应用 | 直接创建应用的方式可以不选择归属任何项目,如果不选择项目,则只支持在AGC上发布和运营您的应用。 说明 当前只有中国大陆实名认证后的企业开发者才能访问Windows应用相关菜单。 直接创建HarmonyOS应用必须加入项目。 | |
在项目下添加应用 | 如果您需要使用华为服务,如华为帐号、应用内支付、认证服务等,则需要为您的应用选择归属项目。 说明 当前只有中国大陆实名认证后的企业开发者才能访问Windows应用相关菜单。 |
1、登录AppGallery Connect, 点击“我的应用”。
2、点击应用列表右侧的“新建”。
3、填写应用参数,完成后点击“确认”。系统跳转到“应用信息”页面。
说明
点击“确认”后,如果系统提示“您所在团队创建的应用数已经达到上限,请清理不需要的应用”,请参见删除应用,删除不需要的应用。如果您对应用数上限有疑问,请与联系客服(agconnect@huawei.com)。
参数 | 说明 |
---|---|
软件包类型 | 选择“APP(HarmonyOS应用)”。 |
支持设备 | 请根据您的需求选择应用发布后运行的设备。 支持手机、手表、大屏和路由器,仅在手机、大屏和手表之间支持多选,路由器只支持单选。 注意
|
应用名称 | 应用在华为应用市场详情页展示的名称。应用创建后应用名称支持在应用信息中修改。 说明
|
应用分类 | 请选择普通应用或游戏类应用。 说明 应用分类设置后不支持修改,请谨慎选择。 |
默认语言 | 华为应用市场客户端应用详情页中应用相关描述的默认语言。系统默认为中国大陆开发者创建的应用选择“简体中文”,请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是否元服务 | 确定创建的HarmonyOS应用形态。
关于元服务与HarmonyOS应用的区别,请参见元服务。 |
添加到项目 | 默认勾选不可取消,表示将当前应用添加到项目下。
说明 “项目名称”下拉框会随您输入的应用名称默认创建同名新项目,建议您:
关于“项目”和“应用”的概念介绍,请参见项目和应用介绍。 |
4、如您尚未签署华为智慧分发平台合作协议,此时会弹出协议对话框。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华为智慧分发平台合作协议”,点击“我同意”,完成协议签署。
注意
请务必签署华为智慧分发平台合作协议,否则页面将跳转回AGC首页,您将无法使用您创建的HarmonyOS应用/元服务。
只有帐号持有者或具有法务权限的管理员才有权限签署华为智慧分发平台合作协议。
如新建的是“应用”类型的元服务,还会弹出华为CPS合作协议与鲸鸿动能媒体服务协议。如您的元服务有支付或变现相关业务,建议您完成签署,否则可能影响应用上架。
5、返回应用列表,在“HarmonyOS”页签查看已创建应用。点击应用名称,可进入应用详情页面。
元服务的应用名称下会标识“元服务”属性,以便于您进行区分。
1、登录AppGallery Connect,点击”我的项目“。
2、在列表中点击您的项目
3、若项目中没有应用,在”项目设置“页面中点击”添加应用“
若项目中已有应用,展开顶部应用列表框,点击”添加应用“
4、在”添加应用“页面中设置参数后,点击”确认“。
说明
如果提示“包名已存在,请更换包名”,您需要检查下您是否已经创建相同包名的应用,如果有,请勿重复创建。如果您未创建,请联系华为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
参考(项目和应用介绍):文档中心
参考(创建项目):文档中心
参考(创建应用):文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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