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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3号)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国能安全〔2016〕261号)的相关规定、要求,电力企业应当在汛期向我中心报送每日大坝汛情。近期,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汛期,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水电站大坝的度汛安全情况,做好汛期水电站大坝安全风险预控,确保大坝运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请各有关电力企业按照上述法规文件要求,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及时开展水电站大坝汛情报送工作。2024年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提升要点如下:
■加强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开展监测系统更新改造工作。
■提升监测自动化系统实用化水平,及时开展实用化验收工作,推进强震等特殊条件下触发自动化监测应用,确保不同工况下自动化系统均能运行稳定可靠。
■严肃开展监测仪器封存停测及报废工作,按相关法规要求及技术标准规定开展技术分析和安全论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强化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实现自动报送,确保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深化北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持续提升大坝安全监测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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