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的项目经理:客户伤不起
前面《互联网公司的项目经理:大同与大不同》谈到了互联网公司的项目经理面对的客户和传统软件公司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客户与项目经理是同一组织内的、是和你一个战壕共同战斗的,很多情况甚至荣辱与共。
身边一位看了文章的老大哥说,你应该改名,把“得罪不起”换成“伤不起”,于是本文的题目就变了。说实话,不是没有想过用“伤不起”,但是自己真的不知道“伤不起”这个词究竟是怎么火起来的,具体什么意思?
就在上篇博文发布之后,由于工作原因又和“客户”开始打交道了,通过一些交谈后,我又得出了一个“客户”也认可的结论,详情见下文“客户是产品经理”部分。这时,我觉的我理解“伤不起”这个词的语境了,既有“得罪不得”还有“伤害不得”甚至“可怜至极”的意思。
本文和未来的《互联网公司的项目经理:老板伤不起》是建立在以完成工作为首要前提的,并不是说一味的当老好人听从别人。有人说,得罪老板失去的只是一份工作,得罪客户失去的只是一个单子,不想得罪伤害他们就只能委屈自己,有道理但在一些环境下不适用,有时候委屈了自己后来还会得罪他人。
当大家在一个屋檐下的时候,发生思想不统一的现象,并不是要达到你死我活有你没我那种地步,而大家都是为了“集体好”,从各自角度去理解的“好”!宋朝的苏轼在《题西林壁》中写道: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不要坚信自己是永远正确的,也不要迷信别人是永远无错的。
一、客户是其他部门的运营人员
这部分客户至少会分为普通运营人员和运营负责人两类。
前者通常熟悉业务关注使用习惯,如何能高效的完成手中的考核目标是他们的追求,他们会在日常工作中逐渐归纳总结出自己的需求,有时需求也会来自他们的客户。比如,当我向51cto互动部的相关运营人员提交一些bug或建议,他们认为可取,就会形成需求。
当运营人员成长为某个产品方向的运营负责人,会更关心所运营业务的流程是否合理顺畅,运营人员是如何完成制定的由于目标,当然他还会对手下的员工负责。
对于运营人员组成的客户群体,项目经理和开发人员首先要尊敬其次要配合。因为还拿打仗做比喻的话,冲锋在前的是他们,而开发人员时属于后方制作武器弹药的,打胜仗是要靠大家的。回想一下,在传统软件公司,冲锋在一线的是销售人员,也正是由于byteh的这种态度,换回了他们的信任。
配合必须是相互的才更有效,项目经理乃至开发人员既要配合“客户”还要争取客户的“配合”。
要理解为什么他们会要求把一个按钮的位置来回调整,因为每挪动一个像素,他们的鼠标就可以减少移动的量,当任务是10条时没什么明显效果,但任务增长到100条1000条甚至更多时效果就明显了。
在争取客户配合上,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举自己曾经在软件项目的一个“惊喜”作为“砖头”抛出来引玉。背景大概如此:客户提了某个需求,很合理但十分难以实现但不是阻塞操作流程的级别,作为甲方在项目需要乙方支持的关键时期,拒绝他们的要求是很危险的。当时在会议上,我们并没有马上拒绝也没有坚决的同意,只是答应下去尝试。后来尝试发现的确难以实现,于是就在客户提的另一个改进的地方花了些心思,实现的比他想到的还“好用”,等确认提交时,我直接先演示了“好的”然后把“难的”给他诉苦表示这样也不影响使用,并开玩笑的说“我多做了点你也让点咱扯平了”,没想到客户答应了……
在一条船上的人们,无论项目经理还是开发人员,更是争取不要直接闹出矛盾,即便你觉得再合理的事情也不要借此***对方不可理喻,因为跨部门的因素,如果真的需要搬出上司来协调,这实际上也不是领导们希望看到的局面。比如同事讲的一个真事,他上家公司就有个项目经理在被一些需求折磨了几轮后,在公开场合很是坚决说“某某人提的需求我们一概不做”,这样过于感性的而且十分绝对的事情对谁都不好。如果不是形似所迫,大概没有几个人愿意费尽心思写上几页密密麻麻的文档专门逗你玩吧?
提需求时,运营人员的绝大部分注意力会在自己的方向,认为自己的是最重要的最紧急的最能改善网站状况的!无论是否合理,出发点是好的这点不能否定。有时候,甚至会出现一个地方两个运营部门都要修改的需求冲突。需求都冲突了,技术实现就更别说了。出现这类情况,我现在公司对项目经理的要求是:尽早发现,必要了把相关人员叫来,让他们去PK等待一个合理的结论即可,千万不要自作主张的既要满足这个又要答应那个,一旦做出来的不伦不类哪一方也不买账。
伤不起?亲,这个需求哥真的没法做,要不然哥会很不好过的,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二、客户是产品经理
大部分时候,客户还是产品经理,而且在有的互联网公司运营人员提的需求是要经过产品经理们归纳总结并形成更条理更有益于和开发人员交流的表达格式的,比如一些利用原型工具的。
和上一小节一样,大胆的把产品经理分为两个境界,成长中的产品经理和成熟的产品经理。
论压力,我觉得后者更大,因为会对某个产品的发展担负比较大的责任,但由于经历和水平使得后者会表现的“很轻松”,给外人感觉是“左右逢源”。
成长中的产品经理,也许外人认为他就那么点事情压力不会那么大,但是产品经理自己却会觉得自己十分“难过”,甚至觉得自己是“夹心饼干几头受气”。怎么说呢,从单次需求开发,职责和工作内容几乎也是项目经理的角色。他们要对产品和当次产品需求的开发结果是否能保质并按时上线负责,既要与比自己更懂业务的领导卖自己的“点子”,卖点不好会挨批;他们还要与开发人员、测试人员解释需求,当碰到开发的疑问但自己却不能有力的拍板做决定会被“鄙视”;当产品上线后他们一边要忙着规划实践运营的事情,还要花精力准备下期的需求……等了解了这些后发现,真的伤不起!
觉得“客户伤不起”,内心深处一定要告诉自己,其实“我也伤不起”……
要求客户配合,要让他们理解开发,不是什么东西都和“赶大象”那么简单。项目经理在和“客户”洽谈需求时,尽量不要对未知的和不熟悉的业务需求立即给出答复,避免出现前面答应了后面一琢磨没那么简单,再去拒绝就会感觉理亏,从而有可能答应“客户”其他的不合理需求。假使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客户”一定要求在某个时间点实现某个需求但从技术的角度看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一定要赶紧为自己争取援助或者找第三方的“老板”介入,把问题暴露出来然后一起评估。
伤不起客户,还要深入理解需求,甚至比产品经理们理解的还要透彻。透彻的理解后,就可以在不合理的地方砍上一刀,在不足的地方补上一块。Byteh在工作周报中提到了自己对于互联网公司开发过程的的一些看法,下面是部门负责人的回复。
只要有人地方,人的想法就会变的,只有变化本身是不变的,其他的都在变啊。 互联网公司也没有什么高科技能够避免需求的变化,虽然开发模式和项目型的软件公司有很大不同。由于互联网公司往往更强调快节奏的变化产品,所以更倾向于用试错的方式去改进产品,说白了就是不用想的太明白,差不多了就进行开发,丢到市场上去看效果,在这种方式的推波助澜下,需求变更的变化会更加剧烈和不可预料。因为本来就是脑子里想的半成品的东西。所以在这里,技术往往要扮演那个泼冷水的恶人角色,不扮演是不行的,否则技术会被累死还不解决问题。 至于如何办演好这个角色,那还是要相当的艺术才可以。 |
三、客户是老板们
提纲已经列出来了,但似乎还是放在下篇《互联网公司的项目经理:老板伤不起》更合适,做个预告同时表示从写作角度看这里可以有这一部分内容。
“伤不起”居然还有一首同名的流行歌曲,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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